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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有证标物与非有证标物期间核查频次
- 点击次数:1163 更新时间:2024-09-18
1、有证标物的期间核查频次
未开封的CRM在使用前按要求进行一次核查。
已开封且未使用完或可重复使用的CRM,在证书要求的开瓶有效期内,至少进行一次期间核查。
2、非有证标物期间核查频次
对于供应商或标准方法或*威文献提供了储存条件和有效期的非有证标准物质/标准样品,按其稳定特性等安排不少于一次的期间核查。
对于*次使用、无法获得可靠有效期的非有证标准物质/标准样品,可行时,实验室通过稳定性试验确认其预期有效期。
以后再次使用时,在预期有效期内,可按其稳定特性等安排不少于一次的期间核查。
3、核查频次的增加
当发现RM(无论是CRM还是非有证标准物质/标准样品)可能存在质量风险时(例如储存条件失控、质控结果不满意等),应立即进行核查。必要时,以后再次使用同类RM时,应增加核查频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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